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喜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基于兼顾广度和深度的投资研究、广泛的募集渠道、完善的内控治理,秉持“投资者利益至上”的投资原则,切实履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,致力于提供多元化业务满足私募证券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。正如“喜安”两字寓意,“喜”代表希望给投资者带来满意的投资回报和愉悦的投资体验,“安”象征在投资领域追求合规稳健的长远发展,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,以期持久共赢。